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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新網蘭州12月23日電 (寧德志)甘肅省政府新聞辦公室23日召開2014為民辦實事完成情況新聞發佈會。出席會議的甘肅省民政廳黨組成員、副廳長郭華峰透露,2014年甘肅省城市低保指導標準提高15%,達到345元;農村低保指導標準提高15%,達到2193元。其中實行城鄉低保一體化的蘭州市城關區保障標準最高達到5616元。
  甘肅全省城市低保指導標準提高後,保障標準最高的蘭州市五區為468元,最低的天水、白銀、平涼、慶陽、定西、隴南、甘南、臨夏等8個市州的47個縣為282元。全省月人均補助水平提高15%,達到298元。月補助水平最高的蘭州市城關區為375元,保障人數為86.9萬人,全年共發放城市低保資金31.07億元。
  郭華峰說,目前甘肅全省農村低保月人均補助水平提高15%、達到116元,保障人數為330.6萬人,全年共發放農村低保資金46.02億元。
  郭華峰介紹,甘肅農村五保供養省級補助標準提高510元、達到2510元,市、縣配套資金每人每年不低於600元,提標後全省農村五保供養年人均標準最低為3110元。其中,五保供養標準最高的嘉峪關市達到7200元/人·年,供養人數12.5萬人,全年共發放五保供養資金3.89億元。(完)  (原標題:甘肅城鄉低保人均標準提高15% 農村保障人數逾330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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